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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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长江保护法》,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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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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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扬州港口海事处向一艘超标排放生活污水的集装箱船开出了防污染罚单;同一天,江阴海事局查处了一艘“三无”渔船;3月23日,浦东海事局查获一起船舶非法运输长江流域禁运危险化学品案件……自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简称《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多地海事部门严格对照法律要求,纷纷开出了相关条款的第一张罚单。不少海事执法人员表示,有了法律的加持,海事执法依据变得更加明确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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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严整“化工围江”换得蓝天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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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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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横贯中华大地,遍及11个省市,养育着全国40%的人口,支撑着全国40%的经济总量,是我国除沿海开放地区以外,经济密度最大的经济地带,也是我国的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但同时,长江经济带也是我国水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流域之一。这其中,工业特别是化工工业的污染物排放占了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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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协同立法 保障长江流域十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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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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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长三角地区宣布同时实施《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此次,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地协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从执法协力、监督协作等方面保障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这是长三角协同立法常态化发展的一次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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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沿线11省市签署区域警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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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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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公安部组织长江沿线11省市公安机关分别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总署缉私局签署警务合作协议。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跨地区办案协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打防管控整体合力,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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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启海三地开展长江禁渔联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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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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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31日,崇明、启东、海门三地人大常委会长江禁渔首次联动监督活动在海门区举行,在集中参观后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杰等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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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江公安机关签署协议 长江警务一体化格局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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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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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公安部1日组织长江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与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在武汉签署警务合作协议,标志着“一线带三圈”的长江警务一体化格局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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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 一体化推进长江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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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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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下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四地人大共同商定、协同出台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统一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决定》的出台与实施,是长三角区域立法协同的一次成功实践,也是对刚刚施行的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的积极响应,为长三角区域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提供了法规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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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检察机关联合发布长江禁捕8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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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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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精准引导侦查取证,重点追查历次捕捞作业情况及销售渠道,及时准确对涉案渔获物的价值进行鉴定;对于事先共谋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人员,准确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共犯论处,全方位追责;积极履行主导责任,精准打击上下游犯罪,斩断长江非法捕捞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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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格司法守护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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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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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司法理念,筑牢“严”的思想根基;强化案件办理,突出“严”的实践要求;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严”的强大合力;深化司法公开,营造“严”的社会氛围,以严格司法守护长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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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实验室建设推进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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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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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长江实验室建设推进会在我校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A701会议室召开。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监管局局长徐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国斌一行,校长王焰新、副校长赖旭龙、相关单位负责人、各学科方向负责人参加会议。赖旭龙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