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8
来源: 央广网
2月2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举行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5年来,长江重庆段船舶违法排放行为下降90%,企业污染防治成本降低70%,累计减排污水超100万吨。
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对长江重庆段的干支流水域,开创性提出并全面落实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零排放”治理理念,成效显著。
重庆推进船舶设施改造,切断污水直排通道,明确重庆辖区内船舶实施污水“零排放”治理要求,推进4000余艘船舶完成污水收集设施改造,新建船舶全部按照“零排放”要求设计建造。
重庆推动接收设施建设,畅通转运处置渠道,建成200余座码头污水固定接收设施、16处专用转岸码头以及30余艘流动污水接收船,形成以码头固定接收为主、船舶流动接收为补充的污水转运处置体系,打通污水上岸“最后一公里”。
重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各部门建立污水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推动“船e行”长效应用,对船舶水污染物的交付、接收、转运和处置实施电子联单管理,各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污水来源可溯、去向可寻。
在实践探索中,重庆形成了三大具有重庆辨识度的船舶污染治理特色做法:
一是法治引领,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治理理念纳入强制实施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内河第一部覆盖干支流全水域的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现船舶污染治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历史性跨越。
二是全域统筹,实现干支流一体监管,统一全市通航水域船舶污水治理标准与执法要求,构建全域覆盖、标准统一、监管协同的工作格局,有效破解干支流交汇水域监管盲区难题。
三是流域协同,拓展区域治理成效,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部在长江全线推行船舶污水“零排放”治理,实现常年航行长江干线3.6万余艘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全覆盖,有效破除区域治理壁垒。
据了解,自2016年起,重庆在全国率先打破传统“达标排放”思维,创新提出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理念。经过持续探索实践,该模式于2020年基本成形,2022年在长江干线全线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