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0/31

    来源: 重庆日报

完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体制机制

郑万军

(作者系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院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强调,要完善生态文明管理体制,打造全市域整体大美支撑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构建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要持续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聚焦生态制度创新、生态治理增效、绿色低碳转型重点方向,着力完善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一是源头严防。从源头上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用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划许可和执法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科学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二是过程严管。强化过程管控,迭代发现问题解决、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职责溯源的工作机制。三是后果严惩。从严追责问责,一手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建设,一手抓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落实。

打造整体大美支撑体系。一是构建“大美”空间。着眼全市“一盘棋”优化“大美”空间格局,以优化山城江城国际大都市风貌为牵引,联动美丽都市、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一体推进。二是夯实“大美”本底。依托“山在城中,城在水中,人在山水中”的自然本底,统筹城市更新提升与巴渝和美乡村建设,着力改造城乡风貌、提升人文气质。三是提升“大美”成色。着重通过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和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成效。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一是调结构。通过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二是激活力。按照“产生者付费”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建立绿色税收调节激励机制。三是增效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建立健全“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