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2/23

    来源: 贵州日报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焦露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本文为基金项目黔科合基础[2019]1048号阶段性成果)

新国发2号文件的出台,为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提供了多方面的有力保障。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努力把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成现实的经济价值,使生态优势真正转化为发展优势,是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多方面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凭借生态优势,将生态产品与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一样作为经济体系的核心生产要素纳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社会生产全过程,使生态产品的功能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让隐性生态产品价值得以显现,真正实现绿色富省、绿色惠民。

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供需精准对接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作为供应侧,各个地方应系统梳理生态资源的特征和相对优势,以及生态资源所蕴含的生态价值和可开发利用的潜力,明确生态产品的类型基础、分布区域和开发利用方式。需求侧应探寻市场对生态产品的实际需求,尤其是社会主要矛盾改变后人们对生态产品文化服务价值的需要有所提升,有的放矢,使得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更符合人类福祉的需要。

搭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个信息畅通、市场开放、竞争有力的交易体系。可整合现有交易场所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可从上到下设立市、县、乡三级交易账号,接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市、县设立交易大厅,乡镇设置服务窗口,建立全域覆盖的生态产品交易体系。充分发挥电商平台资源,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采购及云招商等方式,推进优质生态产品更便捷地展开交易。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完善生态产品的交易制度,明确生态产品市场准入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以及交易限额,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条件,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和经济效益,同时避免生态产品的过度开发利用。

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经营性生态产品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交换价值,是生态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经济生产活动的生态产业化过程。应利用独特的山地气候条件,持续推进12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阴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形成“农业+”多种产业融合新模式,着力把自然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效益。气候环境和电力资源的相对优势为贵州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推进提供了必要条件,应持续发展数字经济,引导生产向专业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积极打造高效、低碳、清洁、绿色、循环的绿色现代产业体系。同时,需要科学评价各类生态资源产业化的负面影响。

提升生态产品增值溢价。宏观层面来看,我国应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推动生态产品的国际互认,并建立生态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对于地方而言,应着力打造地方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不断提升生态产品的社会关注度,借助品牌效应提升产品溢价,可借鉴已获得成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区域公用品牌。

促进自然资源产权流转。生态资源具有明确清晰的产权,可以成为产权相对模糊的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载体,其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活动,通过买入、入股、租赁、托管等流转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实现生态资源配额交易。政府通过生态资源数量管控使其具有稀缺性,促使生态资源匮乏的经济发达地区或需要开发占用生态资源的企业及个人付费以达到国家管制要求,而生态基础较好的区域通过保护或恢复生态资源获得经济收益。该过程中的交换价值的实现即为稀缺生态资源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其本质为开发占有者付费的生态资源存在价值异地实现方式。

推动资源生态权益交易。生产消费关系较为明确的生态系统服务权益、污染排放权益及资源开发权益,通过市场化机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创造权益交易的供给和需求,能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目前,碳排放权、碳汇权益、排污权、水权等在我国较为突出,应建立完善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引导进行国际碳汇交易,将排污权试点成功经验应用推广,健全水权交易制度。

完善双向生态保护补偿。统筹生态领域转移支付资金,通过企业生态债券和社会捐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补偿,拓宽资金来源。总结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经验,积极探索涵盖大气、水等全要素异地开发补偿模式,持续完善云贵川三省、乌江、沅江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之间相互建立合作园区,以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等方式为生态产品提供者给予生态补偿。

拓宽生态产品融资渠道。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亟需大量资金支持,应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深入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设立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区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创新生态资产融资授信方式,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支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保险和绿色期权;开展绿色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如贵州六盘水的确权颁证+股份制运作。出台绿色金融政策维护生态产品交易市场的秩序,加大对绿色风投项目的支持,建立社会资本主导的生态产品投资基金,促进银行、基金、风投公司积极为生态产品相关项目进行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生态产品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