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为契机,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云南省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通过齐抓共管,长江(云南段)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该流域36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8%、劣Ⅴ类比例为0,达标率100%。
随着人口的增长,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的迅速发展,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受暴利驱使,非法排污企业私设暗管(船舶)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排长江的有之,肆意乱占乱建、乱堆乱倒、乱采乱挖、乱捕滥捞的有之……以长江(云南段)河湖长制工作为统领,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不仅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也是依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作为长江上游生态系统的重要环节,云南省在依法保护好长江(云南段)流域生态环境方面充分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大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为切实强化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担起长江(云南段)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方面,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优先选项,大打一场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真正达到管住水、护好岸,力推河长制走深走实,以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做大金山银山“价值”。以良好的生态,美丽的风光,吸引和召唤四面八方的宾朋到云南观光旅游。
另一方面,要科学规划实践路径,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完善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健全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滇川两省长江(金沙江)河(湖)长制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立足水面、水中、水下以及沿岸生态系统,围绕发展水电、水运、水生、水游、水岸“五大经济”,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推动长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