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25

    来源: 中国水运网

江苏:新模式 新合作!南通海门海事处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合力共促长江生态大保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近日,南通海门海事处联合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海门生态环境局,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签订暨党支部共建活动。南通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兴中出席了活动。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南通海事局长江生态保护宣传片《一江春水向东流》,并就近年来长江生态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三部门负责人共同签订了《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协作工作机制》,参与共建的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共建结对协议书》。聚焦检察监督、生态环境、海事监管职能,建立联络保障、对接联动、业务提升等三个方面共七项长效机制,围绕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监管、打击非法采砂、涉砂“三无”船舶违法、港口应急和防污染处置、重大或敏感案件等展开协作,不断凝聚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党组织将遵循“组织共建、队伍共抓、资源共享、长江共护”的建设思路,逐步构建“联系、联学、联动”平台,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实现长江大保护共治共赢。

 

活动中,全国先进工作者姜新等三名党员代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长江生态保护畅谈了心得体会。三个支部负责人介绍了支部情况,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党建业务融合等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如何以创新共建形式促进业务提升开展了座谈交流。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海门生态环境局领导在讲话中表示,坚持党建引领、专业助力、共建共治,以“三水共治”为突破口,共抓长江大保护,推进跨部门协作走深走实,形成“1+1+1>3”的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资源。

会上,南通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兴中最后讲话。他表示,签订《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协议,是构建一站式、全方位的“海检环”协作新模式的创新之举。他希望,一是通过党建平台探索协作新机制解决长江大保护深层次问题;二是通过共建实践共同服务保障海门地方经济发展;三是通过共建机制在人才模范培养上取得成绩,促进共同提高。

座谈交流后,参加活动人员一同乘坐海巡“0693”开展了长江海门段联合巡江。海门海事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长江海门段水域概况,以及海事部门长江生态保护工作举措及成效,并现场查看了海事执法基地、新江海河港池、招商重工、海太过江通道施工现场、海螺水泥码头等水域。

下一步,海门海事处将立足“共”字,加强与海门检察院、海门生态环境局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用实际行动保障长江大保护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携手绘就一幅水清、岸绿、江美的沿江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