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02

    来源: 央广网

重庆“长江生态检察官”合力普法共护“母亲河”

2022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下简称“五分院”)及其辖区各基层检察院、两江地区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集中开启《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助力《长江保护法》深入民心,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

南岸:检政凝聚合力 助力长江十年禁渔

 

检察官发放普法手册(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225日,五分院、南岸区检察院的长江生态检察官与志愿者“河小青”来到该区弹子石轮渡码头,一边拾捡沿江垃圾,一边发放普法手册,帮助市民筑牢保护长江生态意识,营造共护共保母亲河的社会氛围。

“大家要按法律规定进行休闲垂钓哟!”当天下午,检察官们又来到海棠溪码头,向正在垂钓的市民开展休闲垂钓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

紧接着,他们又来到附近餐饮店,对是否存在违规售卖长江生态鱼开展突击检查,同时还现场张贴禁食长江生态鱼的宣传警示海报。

下一步,五分院及辖区院还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凝聚各方力量,通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社会参与”,实现打击与保护并举,全力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共同推动长江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渝中:携手百户商家许下环保“守法承诺”

 

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224日下午,渝中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等,走进该区解放路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携手守护母亲河(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长江生态文明”暨《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中药材市场百余户商家代表参加。

活动中,长江生态检察官们向现场群众详细介绍了重庆市检察机关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的职能范围与履职情况,结合非法捕捞中华鲟和非法收购、出售穿山甲制品等典型案例,重点解说了关于禁止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规定,引导经营商家树立合规经营的意识,共同预防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并现场发放宣传手册百余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长江母亲河的碧水蓝天、生态美好,是我们每一位江边儿女的共同责任。”最后,参与活动的商家代表均在《保护野生动植物、共建长江生态文明合规经营承诺书》上郑重署名,并表示将倡导和监督身边的亲朋好友一起遵守法律法规、保护长江生态。

大渡口:《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面对面

 

检察官、民警面对面普法(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你们这里有没有禁捕的渔具?”

“你们知不知道现在是禁渔期,有哪些区域不能捕捞?”

224日,《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意识,大渡口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食药环支队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法治宣传活动。长江生态检察官、民警深入辖区各渔具店、酒楼、餐馆、滨江路等地进行点对点宣传,向市民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张贴“打击非法捕捞”宣传画,并结合具体案例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讲解非法捕捞的几种情形,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长江保护法》。

“请检察官放心,我们这里绝对没有售卖禁捕的那些渔具。”

“长江生态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绝对不会非法捕捞。”

这种与群众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大家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投身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九龙坡: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进乡村

 

村民观看相关普法视频(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刘某明明知道那一片是禁渔区,不能电鱼,但想到小时候经常在那里逮泥鳅、黄鳝,就去了。可这种电捕鱼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224日,九龙坡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来到高新区巴福镇钟鹤村开展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检察官们首先以当地发生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向村民们普及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随后,他们又为村民播放长江生态保护相关普法视频,并向村委会赠送《长江保护法》等普法宣传资料。

“听完检察官的讲解,我才明白保护长江原来这么重要,也知晓哪些捕捞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法治宣传进入尾声时,一名村民向检察官说道。

“保护长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军表示,该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用法治力量为长江生态保驾护航。

巴南:公开听证普法释疑

 

听证会现场(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以听证助力普法教育,225日,巴南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3名人民监督员担任本案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参与听证。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大多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发生的原因,在于部分非法捕捞者对长江‘十年禁渔’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全面。”听证会上,除了对基本案情和案件处理意见进行介绍外,检察官们还重点围绕《长江保护法》的出台背景、电捕鱼的危害、禁捕范围和时间,以及相关禁止行为等进行了以案释法。经综合评议后,现场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拟不起诉决定。

“这次公开听证会就是一堂生动普法课。希望这些非法捕鱼者以后能现身说法,告诫身边的人不要去电鱼,共同守护我们的长江母亲河。”一名听证员说道。

永川:开启春季禁渔宣传活动

 

检察官及工作人员放生鱼苗(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为进一步提升、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221日,永川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在长江水域的永川河九中段、青峰河等地开展“保护长江生态,共建美丽永川”春季禁渔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长江生态检察官和工作人员将经过严格检疫检测的18万尾白鲢、鳙鱼、草鱼等鱼苗陆续放入河中。

“千万不能非法捕捞!这些鱼苗都是非法捕捞者购买用于增殖放流的,非法捕鱼不仅要赔偿,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随后,检察官们向周边群众开展现场普法,对《长江保护法》及禁渔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接下来,我们将联合公安、行政机关,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进行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永川区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冯斌说道。

綦江:增殖放流+释法说理,这堂普法课深入民心

 

增殖放流现场(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225日上午,綦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积极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宣传活动,并监督陈某某等4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当事人进行增殖放流。

“非常后悔,我将引以为戒、用自己的案例向身边亲戚朋友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以实际行动来保护生态环境。”陈某等4人现场向公众进行赔礼道歉,并将新购入的万尾鱼苗全部投放入綦江河中,对被损害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长江生态检察官用这一鲜活的案例向涉案人员及围观群众释法说理,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下一步,綦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生态环境犯罪,贯彻联合巡查、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切实加强协作,凝聚司法行政合力,携手共护长江水清河畅。

荣昌:携手多部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检察官及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人人有责。严禁非法捕捞,钓鱼也有限制哟!”

“检察官,我老伴最喜欢钓鱼,快给我详细说说有啥要求,我回去给他讲!”

223日,荣昌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在该区商圈黄桷树广场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长江生态检察官们以及渔政执法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非法捕鱼、水资源污染等案例,向广大群众宣传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提高《长江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群众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

同日,荣昌区检察院还联合团区委、双河街道,到马溪河流域开展巡河,就周边生态环境、马溪河水质进行查看,并向附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

据介绍,在《长江保护法》颁布施行一周年之际,荣昌区检察院携手多部门,通过联合普法、巡河、发放自制宣传资料、在新闻媒体上专题宣传等方式加大对《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其的社会知晓度。

两江地区:宣讲《长江保护法》进社区

 

《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现场(央广网发 检察院五分院供图)

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汇聚长江大保护力量,近日,两江地区检察院检察官们来到渝中区虎头岩社区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发放完自制宣传手册后,检察官们结合长江保护检察微视频、动画短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并细致解读了常见的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现场群众纷纷为检察官的讲解点赞,大家表示,要在弄明白“我能为保护长江做点啥”的同时做好“宣传员”,让身边更多的人也参与到共护长江母亲河的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