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0
来源: 长江水利网
6月30日至7月4日,长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水山率调研组赴四川、重庆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调研。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辉,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总监罗治洪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宜宾市和重庆市沙坪坝区、涪陵区,实地察看了有关岸线开发利用、水生态修复等重要项目现场,听取了两省(市)水利厅(局)及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打击非法采砂、强化河湖岸线管理、健全执法协作机制、推动流域区域协同立法等开展座谈交流。
调研组指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关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关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关系沿岸民生福祉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流域管理机构及流域各省(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合力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尊法、守法、执法意识,严格对照法律条款明确自身职责,细化履责台账,将法律要求转化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自觉行动;二要创新落实举措,积极适应地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压实法律实施主体责任,探索外部协作机制增强“共抓大保护”执法合力,确保长江保护法各项要求执行有力、推进有序;三要加强能力建设,深化科技赋能,构建完善信息共建共享体系,加速水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交流,不断提升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四要完善配套制度,夯实法治根基,以问题为导向系统谋划长江保护法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的研究与出台工作,推动法律条文与流域治理实践深度衔接,为系统推进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发展筑牢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