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13

    来源: 云南日报

云南投入财政资金支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今年,省财政厅按照因地制宜、保障安全、恢复生态的总体要求,投入财政资金103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00万元、省级资金6650万元,扎实开展云南省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修复治理面积近8370亩,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通过认真总结长江经济带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成效、中央环保督察及2021年矿产资源专项督查指出问题,省财政厅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连片历史遗留矿山的区域为生态修复目标,重点支持赤水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对资源型城市、露天矿山集中开采区、重要交通干线、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进行治理。确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不少于8370亩,生态修复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率达到50%以上,受益人群满意度达80%以上的绩效总体目标。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采取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修复路线,指导各地严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科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规模,努力实现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