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0

    来源: 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完成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

赤水河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长期面临水电开发、水污染等方面影响,不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习近平总书记对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将小水电清理整改作为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的关键之举。云南省境内赤水河流域共开发小水电17座,其中13座属立即退出类电站,4座属整改类电站,可以予以保留。经综合考虑,云南省将17座电站全部列为退出类并全面完成退出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云南省将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小水电清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围绕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定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坚决扛起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源头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并赴一线调研督导,责成省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定期督导检查。有关市县和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将小水电清理整改作为重要抓手,全力推动赤水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扎实推进清理整改。注重强化分类施策,科学编制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逐站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主体,把工作任务压实压细。省水利厅、长江办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621万元用于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昭通市县两级均成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加快实施小水电站拆除,全面封堵水电站取水口、拆除电气机械设备及挡水坝,对引水设施、厂房等建筑物进行分类处置。充分保护小水电站业主合法权益,昭通市威信、镇雄两县相关部门积极与小水电站业主沟通协商,逐一签订退出承诺书和补偿协议,有效防范电站退出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系统开展生态修复。组织编制《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与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小水电站拆除及生态修复作为重要内容。实施小水电站引水渠道和拆除区域生态恢复、挡水坝拆除后周边区域消落带生态护岸工程,完成覆土种草等修复措施,有效恢复河道连通性,消除电站堤坝对赤水河河道阻隔及生境碎片化的不利影响。积极开展区域合作,与四川、贵州两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协商开展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力守护好赤水河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下一步,云南省将继续抓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动系统保护修复,着力把赤水河上游打造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态实践的样板典范,率先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