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6

    来源: 湖南日报

向污染开战 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湖南省近五年来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综述

今年4月以来,一场联动全省1624名五级人大代表、14个市州全覆盖的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在三湘大地如火如荼地展开。执法检查组成员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为推进美丽湖南建设注入坚实的人大力量。

这是我省连续第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五年来,湖南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向污染开战,“一江一湖四水”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蓝天白云渐成常态,绿水青山随处可见,美丽湖南的新图景徐徐展开。

合力治污,美丽湖南建设步伐不断向前推进

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湖南的美好蓝图。

湖南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担任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政策文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50个省直单位生态环保责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湖南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护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

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洞庭湖保护条例等十余部地方性法规;各市州累计出台近50部相关法规。“十三五”期间共制修订并发布15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近年来,湖南出台了一批“小切口”、精细化、有特色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推动了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在湖南落地生根。

执法检查让法律释放持久生命力,更为推进美丽湖南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利剑。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5年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紧扣法律条文、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标本兼治,监督程序不断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形式不断创新、监督实效不断提高。

本届以来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指出的1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9个,正在推进、达到序时进度的44个。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洞庭湖及四水流域非法采砂、长株潭绿心地区违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重点难点问题治理成效明显。

上下一心,合力治污,美丽湖南建设步伐不断向前推进。

跟踪问效,做好执法检查监督文章

初夏的株洲建宁港流水清澈,江底的石头和水草清晰可见,其间小鱼闲游。但在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看到的是另外一个面貌:建宁港河道沿线私房及工业企业较多、污染较为严重,黑臭水体严重困扰周边居民。

还百姓一池碧水,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整改下,建宁港开启了整治行动:兴建建宁港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水系修复、活水工程等一系列科学治理手段……如今,经水质检测,建宁港已消除黑臭,公众评价满意度高于90%

执法检查不能看上去轰轰烈烈,实际上效果一般;执法检查后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能提完就完了,不长“牙齿”。

五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精准监督之下,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查摆问题,整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省住建厅印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和运行评价标准》,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督促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长沙市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整治,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落实渣土车密封、净车出场;张家界市开展镍钼矿废渣等涉重金属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历史遗留镍钼矿废渣及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状况。

省人大常委会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创新方式方法,逐渐形成了“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全链条监督模式,着力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法治“红线”守护好生态“绿线”。

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地方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环境保护年度报告制度在全省落地生根,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湖南样板”。

创新性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向14个市州、10多个省直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广泛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办法修改意见,既检查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落实,又检视法规本身是否存在问题,不断推动法规修改完善。

借助“外脑”,在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用客观中立的数据、案例、事实说话,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避免受“部门利益”干扰。

民呼我应,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要从厂家、经销商等源头上落实化肥减量”“要大力推广秸秆发电,有效破解禁烧难题”“要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今年的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涌现出了一条条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冒着“热气”的代表建议,真正擦亮了代表为民担当的底色。

今年4月至5月,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向764名省人大代表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省、市两级共邀请五级人大代表1624名参与检查。

代表们在田间地头、企业园区、建设工地问紧要、听关键、谈症结、验实情,在查清病灶、对症下药上下功夫,在督促落实、跟踪问效上下功夫,真正维护好法律法规权威,真正反映群众呼声。

“每次都有新感受,每次都有新气象。”省人大代表、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丕德对执法检查竖起了大拇指。他表示,邀请代表广泛参与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措施。

如何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的声音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各方面?

邀请基层代表就近就便参加监督和座谈交流,将代表建议中涉及的问题与监督工作一并推进、一体落实;把建议督办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发挥“连心桥”“粘合剂”作用,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建城建环资领域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在“专”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做文章……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开展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精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所系之处,既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点,更是执法检查的发力点。群众普遍反映:人民代表与群众的心贴得更近了,基层的声音听得更准了,执法检查真正“咬准了问题”。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探索对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和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整合监督力量,进一步统筹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真正用法治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省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