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3/08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21165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4号)有关规定,为规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导工程中心编制评价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29

附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