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18

    来源: 中国改革报

生态保护争上游 一江清水送下游——云南省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六年综述

 

丽江市石鼓镇一江碧水向东流(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供图)

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的赤水河,流经云贵川三省四市,是长江上游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也是知名的酱香型白酒产地。近年来,昭通市扛牢源头责任和政治责任,深入实施“九大攻坚行动”,全面落实截污、治水、固土、增绿、搬迁、转型、共生、协同“八个关键词”要求,推动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实现流域干支流全面恢复自然流态,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确保赤水河水清河畅,两岸青山如黛,一江清水出滇。

赤水河保护治理的明显成效只是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所取得丰硕成果的一个剪影。近日,记者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六年来,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动担起“上游责任”,加快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问渠那得清如许

谆谆嘱托记心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长江经济带发展领航定向、立下规矩。六年来,云南省始终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要求上来。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三次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制定印发《云南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编制《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讲话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以开设专题专栏采访、拍摄系列专题片、线上图片展、汇编发展报告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云南省联合贵州省、四川省印发《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结合该省实际出台《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组织编制《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与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和《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解决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推动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坚决落实“十年禁渔”任务,加强与四川、贵州等省份衔接,签订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064人次、执法车辆1880辆次、执法船艇281艘次,开展联合行动326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艘,清理违规网具1028张,查办违法违规案件22件。

保护治理出重拳

千里金沙飘玉带

发源于青海省唐古拉山脉的长江上游干流金沙江,穿过藏、川从德钦县入滇,流经迪庆、丽江、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7个州市,一路奔腾在彩云之南1560多公里,流域面积达10.95万平方公里。

一条河滋润了十几个省。位于长江上游的云南省是长江水源的重要涵养地和生态安全屏障,关系着下游省份的生产、生活和用水安全。送出一江清水,不仅是云南的使命所在,也是职责所系。为此,六年来,云南始终把长江大保护摆在压倒性的位置上。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云南省关于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工作推动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推动新机制,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制定问题整改年度工作方案,出台《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云南省始终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建立了国家移交问题月调度机制和重点问题双周调度机制。截至202111月底,国家历年移交该省的58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已按时序完成整改47个,验收销号34个;云南省累计自查26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8个。

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整治。推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2020年全省完成小水电退出267座,开展63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排查出188家“三磷”企业,并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

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截至202111月底,长江干流沿线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79%,完成41户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全省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9%,全省400总吨以上船舶全部配置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共接收船舶垃圾总量53.21吨、污水196.35立方米,588座尾矿库基本完成治理,完成闭库尾矿库126座。

建立完善共抓大保护机制。与重庆、四川、贵州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旅游宣传推广协作等重点领域合作。与四川、贵州共同推动建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跨州(市)流域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纠错机制,形成常态化“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2021年夏天,在洱海、泸沽湖、滇池等高原湖泊竞相绽放的冰清玉洁的海菜花,吸引了纷至沓来的国内外游客。海菜花是我国特有珍稀沉水草本植物,对水质要求非常高,水清则花盛,水污则花败,需要达到三类水质以上才能生长,被誉为“水质试金石”。

以花为证,如今,一度踪迹难觅的海菜花在全省各水域大面积纷纷盛开,生动彰显了云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昭示了千里金沙江旧貌换新颜,一江碧水送下游。

绿色发展赋动能

金山银山滚滚来

产业兴则经济兴,产业强则云南强。六年来,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云南省始终把工作落脚点聚焦在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上。

加强综合管控。出台《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对新上产业从严进行管理审批,坚决把云南最需要管住的岸线、河段、区域管住,坚决制止产能严重过剩、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突出的产业输入。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淘汰炼铁930.5万吨、炼钢910万吨、煤炭7016万吨、电解铝24.4万吨、水泥熟料1975万吨、平板玻璃832.1万重量箱。全省非烟工业占全部工业比重从66.2%提高到75.3%,先进制造、旅游文化、高原特色农业、现代物流等5个万亿级及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8个千亿级产业蓬勃发展,持续发力,强劲推动云南经济总量突破2万亿元大关,在全国排名从2014年底的第24位提升到2019年底的第18位。

目前,能源产业成为云南新的第一支柱产业,全省绿色铝、绿色硅产业布局基本完成,产业规模跃升为全国第一,世界一流的“铝谷”“硅谷”正在云岭大地昂然崛起;2021年前三季度,全省新能源汽车销量令人惊艳地跃居全国第八,环比增长43.6%,云南正成为新能源汽车重要产销地区。

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组织编制《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洱市、水富市、屏边县为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先行的要求统筹推进全省各项工作。全省绿色电力装机占比达85%、绿色发电量占比达92%以上,水果、蔬菜、茶叶、花卉等成为绿色食品主导产业,给全省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安全感和美好幸福生活。

长江“带路”喜相逢

风樯阵马起宏图

云南优势在区位,出路在开放。拥有4060公里边境线,独具地缘、交通优势的云南省还是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交汇点和重要省份。

按照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职能职责,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云南区位、开放、资源优势,衔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与共建“一带一路”,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融合,坚持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贡献云南力量。

紧盯突出问题整治。坚持源头控污与系统治污相统筹,树立协同联动的系统保护思维。坚持问题整改州市一把手负责制,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倒逼全省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坚持治理投入与溢价回报相挂钩,鼓励区域整体环境效益和规模化经营,研究出台土地置换、产业置换等新模式,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参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金沙江、赤水河和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建立完善沿江、沿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工程和绿色生态廊道、生态防护林、生态湿地、生态观光带,从沿江、沿湖生态修复向腹地拓展。

培育现代绿色产业。坚持生态提质与产业提档相融合,对农业产业进行绿色化有机化规模化改造,建立完善标准化体系,农业数字赋能;立足云南水电、生态等优势资源,围绕重点主导产业,着眼先进性、稀缺性招商引资,开展制造业“补短板”“拉长板”行动;以品质替代数量,做优做强文旅产业。以清单化方式推进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共生。

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长江上游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力争将重点合作领域具体到政策、量化到项目、责任到省市县;着力推进产业协同,对标上海、浙江等先进省市,加快推动云南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步伐。建立完善问题整改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建立多级多层生态补偿体系,统筹金沙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内外资源,集聚发展区域向保护治理区域进行资金补偿,建立更加精准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土地、税收、用能、融资等优惠,吸引企业发展绿色产业。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蓝图已经绘就,奋斗正当其时,我们有理由相信,云南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新征程使命必达,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