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02

    来源: 云南日报

云南、四川两省联合开展长江上游保护治理工作

1130日,川滇两省人员联合巡查长江上游(金沙江)保护治理工作。121日,双方在四川攀枝花召开专题会,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查督查制度、联合执法机制、河(湖)长制技术会商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公众参与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讨论交流。

云南省副省长、长江(云南段)省级河长和良辉在会上倡议,除了联合巡查外,川滇两省间还应建立交叉巡查机制,相互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将川滇跨省河(湖)长制度落到实处。

川滇两省同处长江上游,全面推进川滇跨省河(湖)长制度,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9121日,云南、四川两省政府联合印发了《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跨省、跨部门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率先建立跨省湖泊湖长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据了解,《川滇两省共同推进长江上游河长制湖长制“1+3”方案(建议稿)》已初步拟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