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0/22

    来源: 中国林业新闻网

江西林长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江西林长制改革全面推行两年多来,成效逐步显现,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森林质量提升和生态富民成效明显,全省林业事业大保护大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江西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重要生态屏障,全省现有林地1.61亿亩,占国土面积的64.2%,森林覆盖率达63.1%20187月,继安徽之后,江西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目前,全省林长制正在由全面建立全面见效转变。

建立五级林长组织架构。按照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要求,江西共明确省级林长10人、市级林长94人、县级林长1795人、乡级林长16078人、村级林长46211人,各级林长担负起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务。

健全齐抓共管运行机制。江西在省、市、县三级,将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作为协作单位并明确职责。省级层面建立总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市、县两级也出台林长会议、林长巡林、护林员履职等相关制度。

突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江西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管护山场、管护人员、管护资金三整合。实施网格化管理,一个网格对应一名专职护林员。同时,建立一长两员队伍,将现有生态护林员、公益林护林员、天然林护林员、防火护林员等整合组建为统一的专职护林员。目前,全省整合森林资源监管员9455人,聘请专职护林员38058人。

强化监督监测。江西以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为基础,推动林木生长模型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更新、现场补充调查等相结合,实现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应用卫星遥感、北斗定位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空天地一体化森林资源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本底数据库,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评价奠定基础。

完善考核问责。建立由10项保护性指标、3项建设性指标构成的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及流域生态补偿等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2019年,江西林长制改革获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示范经验优秀成果一等奖,并作为全省唯一典型,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改革启动以来,安徽、广东、福建、黑龙江等10多个省(区、市)先后前来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