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19

    来源: 中安在线

今年1—10月长江安徽段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7%

111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书面审议了关于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近年来,我省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入推进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去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期间,亲临马鞍山薛家洼生态园视察,肯定了我省长江大保护取得的成效。

2020年,长江安徽段水质全线达到Ⅱ类,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较2015年提高13.3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2021110月,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7%

全省共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15543

我省强化顶层设计,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多个长江大保护政策文件,已形成以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为统领,水清岸绿产业优、新一轮“三大一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禁捕执法长效管理等4个升级版文件为配套的“1+4”政策体系。

同时,加强制度创新,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环境监督“一张网”,沿江池州、铜陵2市开展全域试点,全省共建立环境专项监督长15543人。

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我省实施全面禁捕,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8条重要支流、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内12722艘渔船退捕、30421名渔民退渔工作全部完成,实现建档立卡、证注销、船封存、网销毁四个100%。实施“一对一”结对帮联、就业帮扶“暖心行动”,落实禁捕退捕资金35亿元,实现转产就业应就尽就、养老保障应保尽保。

加强执法监管,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027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997件、涉案人员1040人,查获涉案船舶145艘,清理取缔“三无”船舶1083艘,收缴非法网具12501张(顶)。检查市场主体793773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471716个次,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905条。

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6以来全省增殖放流水生物苗种超过26亿尾(粒、只)。依法设立37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面积8.2万公顷。

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

我省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提前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全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采用“无人机航测+人工核查”方式,组织对长江干流沿线2810平方公里区域入河排污口开展多轮排查,长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4558个。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一二级支流入河排口排查,共计发现排口23430个。

同时,建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综合监测体系。对97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安装联网自动监控设备,在排污口汇入支流的入江口设置97个手工监测断面、新建40个支流入江口水质自动监测微型水站,实现对长江干流沿线入河排污口有效监控。

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溯源分类,编制名录,出台管理责任清单,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长江干流沿线1600个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397个。将池州市列为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城市,率先在全省完成辖区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针对不同类型排口印发规范化整治标准指导意见。

深入推进工业农业污染治理

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开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工业企业排查,8家落后化工企业已全部拆除,对排查出的800家工业企业进行分类管控。长江流域累计排查出10624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

在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我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已完成农村改厕36.3万户、447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41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8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基本实现100%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50%的县(市、区)推行县域农村生活治理PPP模式。

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我省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长江干流拆除非法码头、非法采砂234座,全部复绿或恢复自然岸坡,释放岸线45公里。

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长江干线港口全面完成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固定设施1700个,168座码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已全部覆盖并与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安庆化学品洗舱站建成投用。长江干线安徽段首座船舶污染物集中接收站在马鞍山建成投用。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沿江57189100总吨以上船舶全部具备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39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运输船舶已完成改造36艘。加强船舶污染物监管,推动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2020年以来查处偷排超排船舶58艘次。

强化生态系统管护

我省实施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持续开展长江两岸造林绿化专项行动,2020年沿江5市共完成人工造林5.3万亩、封山育林18.4万亩、退化林修复4.9万亩。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在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完成肥西三河、安庆菜子湖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推进建设100平方公里环巢湖湿地群。20192020年完成长江沿线10公里范围内112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治理面积938.18公顷。2021年完成15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修复项目4个,完成治理面积60.45公顷。

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治,连续5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共发现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问题1802个,已整改完成1665个。

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全省共有1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纳入监测评价,其中长江流域9个,7个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1个“轻微变好”,1个“一般变好”。

加强重点水生生物栖息地改造,增补适宜扬子鳄生存的繁育栖息地,完成栖息地范围内148户居民搬迁、696.8公顷土地流转,2019年—2021年累计成功放归扬子鳄930条。升级设立安庆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大幅下降趋势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