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0/22

    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安徽公安保持长江禁捕禁渔高压态势 斩断“偷捕之手”

2020年是长江安徽段禁渔的关键一年。从今年11日开始,长达10年的长江禁渔令开始实施。安徽公安机关高站位、强担当,依法惩戒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行为,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取得扎实成效,为共抓长江大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安徽警方全力推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107日,肥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食药环侦查大队联合严店派出所、丰乐派出所破获一起在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收缴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共181.25公斤,扣押机盆(带柴油机动力木船)2只、拖网3张,刑事拘留3人。

经初查,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和吴某某等3人乘放假之机,连续多日夜间下湖非法捕捞水产品。肥西县公安局在获悉线索后,通过连续多晚蹲点守候和跟踪侦查,于107日凌晨,在犯罪嫌疑人上岸,正在分捡渔获物的时候,一举打掉这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1016日上午,按照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打击长江流域电鱼专项执法暨第二轮同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马鞍山市公安局水警支队联合多个单位和团体对长江马鞍山段太平府水道开展了全流域联合巡查。

当日上午9时,马鞍山水警、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支队、长航公安马鞍山派出所、长江海事的4条执法巡逻艇,30余名工作人员在长江海事陈家圩大队集结,巡查行动开始前,各参战单位在趸船上进行了工作会商,对此次巡查活动的目标任务、巡查范围进行了明确。随即,4条巡逻艇沿江心洲、小黄洲,对36公里长的长江马鞍山段水域进行巡查,对长江禁捕水域范围内的电鱼器具及非法船舶、网具集中销毁、拆解,打掉一批职业化、团伙化电鱼违法犯罪网络。

芜湖无为警方于2020101320时至10148时开展长江禁渔第九次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效。14日凌晨4时许,民警将正在河边使用地笼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刘某抓获。随后,民警现场固定相关证据,对刘某使用抛撒在河里的地笼网进行清理,对涉案物品予以扣押,对渔获物现场予以放生。

 

统一行动期间,无为市沿江、沿河的其他七个派出所也在积极开展巡查,未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当日夜晚至次日8时,共出动警力40人次,车辆9台次,立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1013日凌晨,铜陵市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在长江铜陵段禁捕水域沿线开展打击长江水域非法捕捞犯罪第二次集中行动。据悉,928日、1013日,铜陵警方先后开展两次集中行动,通过沿线巡查、蹲点守候等方式对禁捕水域进行摸排清查,共现场查获非法捕捞行为20起,非法捕捞人员24人,收缴非法捕捞渔具106具。

20206月以来,铜陵警方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车辆800余台次,船艇40余艘次,现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嫌疑人4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0人,移交渔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6人,查获非法捕捞器具300余个,查扣涉案船舶2艘,收缴涉案渔获物350余公斤。

10月以来,黄山市公安局按省厅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要求,在市域范围内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推进全市打击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

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督三成员单位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风护渔清查行动。共对全市37家农贸市场、326家餐馆、55家渔具店进行清查,查获无合法来源的河鱼25.6公斤,扣押在售地笼”292件,撤除含长江江鲜”“野生等名称的违规店招、店牌17个,整改违规餐单11份。以持续督导推进禁捕。对祁门等地禁捕退捕工作开展督导,以座谈、参观涉案财务保管室、实地勘查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方式,全面地了解祁门等地当前禁捕退捕工作的推进情况。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乌沙派出所通过巡逻巡查,成功抓获一名非法捕鱼犯罪嫌疑人,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扣押作案电瓶捕鱼工具一套、渔获物若干。 109日晚,乌沙派出所民警、辅警沿辖区长江乌沙段开展巡逻巡查。20时许,巡逻至乌沙镇灯塔村大坝排灌站附近的江堤边,民警发现有人使用电瓶捕鱼,当场将其抓获。经查,嫌疑人何某(男,51岁,乌沙人)利用购买的电瓶、升压器等组装成一套捕鱼工具,沿江边电鱼。经审讯,何某对其在长江流域乌沙段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安庆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等对渔具销售市场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单船托网、双船托网等禁用渔具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售卖、使用违规渔具行为,减少禁用渔具流入市场,把好源头关。

 

检查中,民警还向各经营业主发放长江禁渔通告、宣讲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经营业主建好渔具销售台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渔具经营活动。同时,经开分局辖区派出所以警便服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对辖区禁渔江堤段、通江河湖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1013日,全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到赤镇、古河、广平等地开展实地走访,向退捕渔民宣传退捕安置政策,逐户了解其退捕后生产生活、转岗就业等情况,听取渔民心声,及时准确掌握退捕渔民存在的困难诉求,帮助解决禁捕退捕渔民资金发放、就业、创业、就医、社保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鼓励渔民向公安机关提供涉渔线索及其他犯罪活动线索。同时,民警还通过以案释法,向渔民们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积极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

禁捕期间,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