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长航局召开专题视频会议,传达交通运输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部视频调度会精神,部署长航局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实施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长江干线宜宾合江门至太仓浏河口段主航道的各类桥梁,以及由长航局系统单位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或航道养护的金沙江、长江支汊及支流河口桥梁。行动已经于2020年12月启动,2021年2月已进入隐患排查阶段。
会议强调,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是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场“安全保卫战”,是推进水上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要考验。长航局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增强做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三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航道通航保障服务水平,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督促桥梁运营管理单位、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提升桥梁防撞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船舶碰撞桥梁通航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