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3/30

    来源: 新华网

长江海事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助推长江航运复工复产

 

日前,长江海事局发出通告,将在长江海事局辖区组织开展以初心、暖心、精心为基本要求的春风行动,积极落实优化船舶污染防治、海事政务服务、现场监督检查、税费减免落实、口岸监督管理、船员培训考试、船舶航行保障等工作举措,帮助船员和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复能。

新冠肺炎疫情给长江航运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船员无法返岗,船舶停航停渡,一些航运企业经营停滞。长江海事局及时开展以落实“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求各海事单位精心组织实施相关服务举措,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复能。

 

据悉,长江海事局于2019420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的公告》(4个方面,20项举措,简称“420”)。此次该局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颁布实施以及推进美丽长江建设的深化要求,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形势、新变化,从依法治理环境、海事政务环境、航运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环境4个方面制定了80项细化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举措的针对性。

据介绍,“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主要包括在长江海事局辖区内实施对复工复产企业申办业务加速办,对船公司、船舶、船员证书延期办先办后补,对新建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直接办;实施海事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加快推进网上海事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宜宾至安徽区段9月底前基本完成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等接收设施建设,引导江津、宜昌、岳阳、武汉、九江、芜湖等13个区段全区域实现船舶生活污水免费接收;落实港口建设费减免相关政策,减轻水运企业负担;推行多元化缴费方式,实现扫码便捷支付;扩大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范围,为相对人缴费提供便利;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推进船舶通关一站式作业,实现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推进交通运输工具单一窗口申报应用率达到100%,简化和规范国际航行船舶单证,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不见面审批等一系列政务服务特别举措。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介绍,此次长江海事局推出的“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是对2019年相关举措的升级,同时结合春风行动,助力船员和航运企业渡过难关,助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